原标题:精神病人纵火烧房 鹤峰民警及时扑救
10月18日,鹤峰县公安局走马派出所迅速控制一起火灾事故,并将纵火的精神病患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当日下午3时24分,走马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走马镇古城村八组有民房失火。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当时,刘某家的房屋已被烧毁,且火势有蔓延迹象。民警立即对现场群众进行疏散,然后拿水枪扑灭了大火。
经查,此次火灾系精神病患者刘某纵火所致。经家属申请,民警联系相关部门,将刘某送往州优抚医院接受治疗。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 张家绮 通讯员 朱嫚
(责任编辑 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