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司法为民“八件实事” | 你有申诉,我有答复

2020-12-17 11:59   张平

本网讯(通讯员 张平)近日,来凤县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申诉人林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10月被来凤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林某某不服,先后向来凤县人民法院、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均被驳回。林某某仍不服,于2020年9月到来凤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交申诉书。

会前,该院工作人员征求了申诉人林某某的意见,在其同意召开公开听证会后,该院邀请了两名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一名律师以及复查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参会。

主持人介绍完原案案情后,申诉人陈诉了自己的申诉请求和理由,随后复查该案的承办检察官针对其申诉请求和理由详细介绍了复查经过,并耐心地为申诉人释法说理,接着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次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定要依法依规反映问题。”“检察院今天对你的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就是让我们对他们复查本案的过程进行监督,也让你了解他们的复查经过,使案件的办理公开透明。”林某某听后,表示自己相信检察院,以后会按照正规程序反映问题。

会后,该院给申诉人林某某送达了《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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