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元娇)日前,来凤县检察院对一起保险诈骗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审查。邀请到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承办民警、值班律师、社区代表出席,该院副检察长粟良成主持公开审查。
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情并阐述了拟不起诉的理由,邓某某、周某甲、姚某某诈骗未遂,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其中周某甲、姚某某系从犯,三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周某某、姚某某、被害人中华财险恩施公司与来凤县公司代表就案件事实及是否应予不起诉发表了意见。值班律师对其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见证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进行了说明,翔凤镇社区代表就本案中存在的信访矛盾化解进行了介绍。公安机关承办人对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无异议。
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阅卷和会见了解案情、就认罪认罚相关事宜发表意见、作为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见证人以及对检察院量刑建议提出建议或异议、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值班律师坦言:“从第一次现场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到如今作为参与者、见证者、支持者深度参与案件办理,离不开检察机关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通过公开审查,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周某某、姚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告。
律师和检察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维护者,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才能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