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严小波)“谢谢你们,辛苦一年的工资终于到手了,我们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12月4日,在建始县检察院组织的调解现场,被拖欠一年工资的河南籍务工人员李某某对办案干警感激的说道。
近日,务工人员李某某等7人因武汉某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向建始县检察院求助。该院迅速受理,开展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2019年9月、2019年12月,武汉某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承包了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始县供电公司的部分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包工头于某某带领李某某等7名农民工承包建始县官店镇车营村农网改造和长梁镇罗家嘴村农网改造的部分安装工程。该公司与于某某带领的工程队约定工资分期支付,待所有工程完工时结清尾款。2020年4月、5月,于某某承包的农网改造工程相继完工,但该公司以发包单位未结清工程款和部分工程验收不合格要整改为由拒绝支付。
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了解情况后,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得知建始县供电公司已向该公司拨付70%的工程款。检察官随即联系到该公司建始项目部负责人黄某某,耐心讲解检察机关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职能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通过积极沟通化解,黄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及时支付所欠的农民工工资。12月4日,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黄某某与李某某等7名农民工自愿达成和解,并现场核对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总金额,并于当日向7名农民工转账支付了拖欠工资,支付工资共计106108元。
近年来,建始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强化支付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开展“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及时办理涉农民工欠薪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等,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