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东县检察院对一起聚众斗殴案的6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不起诉决定不公开宣告送达,侦查人员、辩护人、被不起诉人法定代理人应邀参加。
2020年4月22日,该院依法对6名参与聚众斗殴案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根据情况分别对6人设置6个月或7个月不等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被不起诉人认真接受教育,表现良好,考验期满后,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宣告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侦查人员、辩护人对不起诉决定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以及处理结论均表示认可,侦查人员、辩护人分别对6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教育。在各位家长的见证下,承办检察官再次对6名被不起诉人进行释法说理和训诫教育:“希望你们以此为戒,学会感恩,多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学会宽容,培养开朗豁达的性格,和正确、合法处理问题的能力;学会上进,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做一个有益于家庭、有益于社会的人”。
宣告仪式最后,6名被不起诉人结合学习、工作现状,以及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识,分别宣读了悔过书,对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辩护人的耐心释法说理表示由衷感谢、对检察机关真诚而深刻的训诫表示诚恳接受,并承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绝不触碰法律底线,做守法的公民。
巴东县检察院将继续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理念,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深入开展。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陶玲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