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秦勇)“感谢律师给予的法律咨询和帮助,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不起诉处理,我一定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来凤县一民营企业负责人龚某某郑重地从承办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近日,来凤县检察院邀请律师对龚某某、马某某案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工作依法进行监督。宣告会上,在律师的见证下,承办检察官公开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随后律师从案件事实、不起诉理由、适用法律和相关政策等方面对相对不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了公开解释。经查,龚某某、马某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但其情节轻微,投案自首,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主观恶性不大,依法拟对二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承办检察官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并现场向被不起诉人进行了送达,律师全程参与。
此次公开宣告活动,获得律师代表们的一致好评,他们认为来凤检察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宣告,有利于增进律师对检察工作全方位深层次多视角了解,切实有利于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使,有利于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