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检察亮点】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

2020-09-16 15:33  

为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正确实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确保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巴东县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以及州院关于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今年截至目前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31件180人,占审结案件总数82.6%,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新的法治路径和保障。

一是聚焦外部沟通衔接,疏通制度运行“堵点”。 与县司法局建立完善全方位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认罪认罚案件律师见证率达到100%,在签署缓刑具结书前,及时委托县司法局开展社会调查评估,保障适用缓刑案件在审判阶段顺利推进,认罪认罚建议适用缓刑并被采纳47人;与县公安局协商落实权利告知及教育意见,建立侦查初期“认罪认罚”教育机制;与县法院沟通细化量刑从宽标准,通过业务系统分析对比,对危险驾驶等13种常见罪名确定量刑从宽幅度和标准,并根据常规情节确定量刑弹性幅度,该13类案件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73%;把握繁简分流,更新办案模式,通过与公安、法院共同协商配合,共同打造“三个集中,五个当日”办案模式,对于交通肇事等认罪认罚案件,设立速裁程序办案组,提高办案效率,案件在法院适用速裁程序68件,速裁程序适用率61.81%,均当庭宣判,平均审理时间15分钟。

二是立足社会治理本意,破解制度运行“难点”。 规范化推进工作,成立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每月召开情况分析会通报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检察官年度业绩考核;精准化量刑建议,今年来共提出量刑建议156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115人,幅度型量刑建议41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73.72%;有序化参与社会治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的示范、宣传效应,今年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20人。

三是强化内外监督,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加强和规范侦查活动监督,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对因证据不足或不存在犯罪事实存疑不起诉5件8人,法定不起诉2件2人;加强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对于扫黑除恶、职务犯罪案件等量刑建议需报检察长审批,其他案件由案管、检务督察部门随即监督,所有案件均需填报“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见证具结过程或旁听庭审,加大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力度,强化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制约。

来源:巴东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陶玲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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