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10000元的“疙瘩”

2020-09-14 11:04  

本网讯(通讯员 向泸宝)“都已经起诉判决了,可钱到现在还没有拿到!”

“连起诉状都没收到,咋就成了被告?”一起让原被告双方都感到委屈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检察机关的监督协调,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2019年3月6日,向某某因蔚某未支付其搬运工资10000元向咸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该案缺席判决蔚某支付向某某搬运工资10000元的诉讼请求。 

该院第二检察部在依法履职中发现该案监督线索,经审查,发现审判机关未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蔚某出庭应诉,直接采取公告送达,导致被告诉讼权利未得到保障,也使得该案权利人未能得到劳务工资。 

今年4月21日,咸丰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就向某某与蔚某劳务合同纠纷监督案依法进行公开审查听证,向某某、蔚某委托其母亲出席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尽力解开当事人“心结”。人民监督员对公开透明的审查方式表示充分肯定,认为通过这种形式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双方的权益,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积怨,同时检察机关也依法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 

本着合理合法、案结事了的原则,建议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双方当事人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当天,在法院法官主持下,当即蔚某母亲支付向某某劳务工资10000元。 

“这种形式既快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又有效的节约了司法资源,这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该案承办人这样说道。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向泸宝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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