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实习司机雨天借车出行,撞倒路人,致人死亡

2019-04-25 10:03  

前         言

现实生活中血淋淋的交通、火灾、溺水、CO中毒等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州公安局专门推出“事故档案”专栏,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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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事故概述

2019年3月19日晚,何某(男,21岁,恩施建始人,持C1证)驾驶鄂Q1XXX9号小型轿车(该车由何某当日下午6点从陈某手里借得)从咸丰县坪坝营镇杨洞集镇出发向咸丰县城方向行驶,当晚23时许,在途经232省道66km(小模加油站)路段时,未注意观察前方右侧路边行人情况,将在其前方路边行走的一名行人撞倒在地致死。

道路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位于232省道66km +200M处(咸丰县高乐山镇小模加油站路段),道路宽度14.9米,行车路面8.5米。道路走向为东西走向,东向咸丰县城方向,西向黔江方向,道路等级:四级,无交通信号,有交通标线,不是隐患路段,无隔离设施,路表情况湿滑,平直道路,事故发生时在下大雨。

车辆及驾驶人基本情况:鄂Q1XXX9号雪佛兰牌小型轿车,车身颜色:红色,使用性质:非营运,有保险。机动车所有人:陈某,住址:湖北省恩施市,该车有交强险,无商业保险。近三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有一次违停记录驾驶人何某初次领证日期:2018年3月23日;培训学校:建始永安驾校;该何领证不足一年即被发现5次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违反禁令标志指示3次,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1次,至此次事故发生前已被扣11分,足见其安全意识极其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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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事故教训

驾驶人何某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遇大雨天气时视线不好的情况下,驾驶经验不足,未注意观察行人状况、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恩施公安特别提醒您:

请安全驾驶,平安回家!

来源:平安恩施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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