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雨夜驾车遇行人未减速停车避让,致行人当场死亡

2019-04-25 09:16  

前         言

现实生活中血淋淋的交通、火灾、溺水、CO中毒等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州公安局专门推出“事故档案”专栏,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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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事故概述


2019年3月31日晚12时37分许,蔡某(男,32岁,福建莆田人,持C1证)驾驶鄂QAXXX8号小型轿车沿恩施市金山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车行驶至金山大道“中化石油金山大道西加油站”门前路段时,与正在该处由南往北横过道路的行人廖某相撞,致廖某当场死亡。

道路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位于恩施市金山大道“中化石油金山大道西加油站”门前路段,道路呈东西走向,东往文化中心路口方向,西往金山大桥方向,道路北侧为“中化石油金山大道西加油站”,南侧为施南古城,道路等级为县级,全宽10.6M,无交通信号灯,有交通标志、标线,为已治理但仍存在隐患路段,该路段无中心隔离设施,沥青路面,天气:小雨,路表潮湿。

车辆及驾驶人基本情况:鄂QAXXX8,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车身颜色:灰,使用性质:非营运,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10月10日,检验有效期止:2019年10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2019年9月10日,机动车所有人:蔡某华,该车近三年无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驾驶人蔡某,初次领证日期:2011年12月22日,发证机关:鄂Q,培训驾校:恩施州职业技术学院驾校,近三年共有8条违法行为,其中违反禁令标志指示2条,违法停车1条,超速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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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事故教训

蔡某交通安全意识极其薄弱。雨天夜间驾驶机动车时,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减速、停车避让是本次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


恩施公安特别提醒您:

请安全驾驶,平安回家!

来源:平安恩施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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