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莫开敏 秦勇)近日,来凤县检察院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林业局、环保局、水利水产局、国土局等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以及来凤电视台、来凤新闻网、来凤发布、云上来凤等媒体记者代表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冬生主持会议。
新闻发布会现场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春通报了《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2017-2018)》出台以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以来,为促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有效开展,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主动加强与林业、国土、环保、水利水产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起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到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企业与学校,对生态环境资源分布、保护现状、环境破坏与环境修复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坚持在办案中注重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新模式,对于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及隐患,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审查,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违法行为,修复生态环境;建立“三同步“专项预防工作机制(预防宣传与专项调研同步、预防调查与立案监督同步、检察建议与严厉打击同步),不断深化拓展环保领域犯罪预防效果,着力提升专项工作开展效果,堵漏洞建机制,有效防止了大量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监督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8件8人,监督本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立案查处涉林犯罪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批准逮捕11件14人,不捕1件1人,追捕10人。起诉10 件11人。共发出检察建议6份。
认真观看专题片
会议还通过播放专题片,以图文并茂、视听结合的形式呈现了该院在专项活动中办理的多个典型案例,让与会者直观地感受和了解检察机关如何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检察工作各个环节,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
“贵院的介绍中提到‘恢复性司法理念',请问什么是‘恢复性司法理念'?”
“贵院此次专项活动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请问尚有哪些不足之处还能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完善?”
会上,该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针对媒体记者提出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内容、法律监督渠道,以及检察机关是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活动不走过场等群众关切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详细解答,并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来凤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供给。
来源:来凤县人民检察院 记者:莫开敏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