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肖茜予)妯娌间本应和气相处,但来凤县旧司镇某村的两妯娌却因言词不合大打出手,结果一人住院,一人获刑,双方各饮苦果。近日,由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被来凤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人杨某某与被害人云花(化名)是两妯娌,婆母随同杨某某夫妇居住。2017年6月23日中午,云花怀疑丈夫在婆母过生日时把200元礼金递到了杨某某手上,被告人杨某某听闻后去被害人云花家争吵。2017年6月24日下午,云花在家与丈夫为礼金的事再次发生争吵,当天18时许,云花从家里拿了一把菜刀来到杨某某家中质问此事,与杨某某发生争吵,后被告人杨某某右手持钢管、左手持拐棍与手持菜刀的云花发生打斗,云花被打受伤后将杨某某放置在桌上的手机与大门玻璃打坏,云花丈夫闻讯而来后制止了两妯娌,云花也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来凤县民族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云花头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裂伤,左尺骨骨折,其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7年7月20日,经来凤县公安局旧司派出所主持调解,杨某某不再追究云花打坏手机与玻璃之事,并赔偿了云花经济损失5000元,云花也对杨某某出具了谅解书。
10月18日,本案开庭审理,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证据,对于被告人提出自己系正当防卫的观点,公诉人指出,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本案中,双方系因家庭琐事争吵继而发生打斗,杨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但在本案中,被害人云花有过错、杨某某如实供述伤人事实、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杨某某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建议对杨某某从轻判处。来凤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来源:来凤县人民检察院 记者:肖茜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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