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为民办实事|听证会后三日内排除安全隐患

2021-05-27 16:37   胡鑫

本网讯(通讯员 胡鑫)十多年前,因开采矿石需要,采矿企业在旧司镇新峡水库小河村独岩塘和大坝村红鱼泉架设两台钢索吊车。2013年两台吊车因故停用并废弃,且未进行拆除也无人管理,导致车身严重锈蚀,钢缆松弛拦在水面上,严重威胁河道航运安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同时破坏了库区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行政单位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排除安全隐患。


两处河道架设的钢索吊车

4月27日,来凤县检察院就新峡水库钢索吊车安全隐患案,邀请相关行政单位参与听证,通过听证,进一步明确行政单位职责、履职方式和整改时限。听证会上,行政单位发表了各自意见,听证员代表发表了听证意见。最后,检察机关采纳了听证员意见,经与行政单位磋商后决定,由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共同督促采矿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结束后相关单位立即与涉案企业联系,4月29日下午13时,两台钢索吊车已拆除完毕,安全隐患被及时排除。

此案是该院运用听证方式办理的第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开门办案,参与的听证人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理越辩越明,各方达成共识。行政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最终取得听证后安全隐患问题三日内得到排除的良好效果,下一步该院将积极探索运用公开听证方式办案,实现应听尽听的办案模式。

两处河道架设的钢索吊车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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