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优化营商环境 | 来凤检察院办理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确定“六个一律”

2021-05-27 16:01   蒋听恒

本网讯(通讯员 蒋听恒)2021年以来,来凤县检察院认真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在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中做到“六个一律”。

一是对重大复杂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确保案件快侦快诉。今年来,该院已提前介入6件涉市场主体案件的侦查活动。

二是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一律开展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主动听取涉案市场主体意见建议,了解司法诉求。今年来,该院积极组织开展涉企法律知识专题讲座5次,并安排有经验的检察官参加送法进企业活动,该院检察长带队进企业调研普法2次。

三是对重大或有重大争议的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一律召开听证会,听取市场主体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意见建议。今年来,该院在办理营商案件中,邀请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等参加,举行公开听证会4次。

四是对经营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企业及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今年以来,该院认罪认罚、复工复产、生产自救、促进就业等因素,对2件2人涉市场主体案件不批捕,对6件6人涉市场主体案件不起诉,对符合轻缓刑适用条件的,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并获法院采纳5件7人。

五是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的审査逮捕、起诉,一律报上级院备案审查。

六是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一律实行繁简分流,符合速裁程序的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符合简易程序的建议适用简易程序。今年来,该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5件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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