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研讨为我们青年干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互相学习、互相激励的平台。它能够培养我们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激发开展法律实务研究的兴趣,可形象地比喻为‘青年干警锤炼的八卦炉’”。5月24日晚,巴东县检察院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班后,参与研讨的20余名青年干警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本次讨论的案件是张某某盗挖砂石案,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没有合法手续、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雇佣......本案取材于真实案例,大家可以围绕案例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是否批准逮捕等问题进行研讨剖析......”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心诚对案件进行了简单介绍并指出研讨方向和重点,青年干警围绕案件复杂争议焦点开展深入交流。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张勇
“我认为符合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但达不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要准确理解法条竞合的内涵,将非法采矿罪和盗窃罪作为法条竞合来理解,符合罪责刑相一致、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我也认为本案涉及到了法条竞合,应严格依据罪刑法定的原则,按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李冲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张瑶
“我有不同的意见。我认为应该用想象竞合来解释这个问题,应择重罪处理,从保护被侵犯的法益方面出发,应认定为盗窃罪。”
“我认为本案中张某某盗挖砂石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毁损的树木价值也未达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追诉标准,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不应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探讨。”
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滕欣
司法警察大队 童健
第六检察部书记员 谭莉莉
“什么是法条竞合?什么是想象竞合呢?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非业务部门的青年干警及书记员也提出疑问。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看来,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想象竞合又称一行为数法,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第一检察部主任覃丹凤做了简要阐释。
青年干警们经过认真准备,深入思考,在讨论中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紧紧围绕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争议点,分别从自己的角度和思路出发,从法律认识、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综合分析,阐明自己的观点,辩驳他人的观点,涉及的争议点在干警们的唇枪舌战下逐渐明晰,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检委会专职委员许雪梅在案例研讨结束后评价道:“本次案例研讨精彩激烈,参与干警勤于思考,热爱学习。希望青年干警能继续保持学习热情,在案例研讨中提升法律素养、更新法律知识、以此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省院“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司法办案的指导、参考作用,促进提高检察干警办案能力,这已是该院开展的第三期青年干警案例研讨。下一步,该院将充分挖掘“四大检察”鲜活案例,建立健全规范化、常态化的案例研讨机制,切实营造“时时有研讨、案案求极致”的良好氛围,引导检察干警充分吸收“典型案例”营养,为下一步办好案件找准方向,推动检察工作质效提升。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宋田华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