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丽)“向某某涉嫌故意杀人虽然与万某某有关联,但是不能认为万某某有杀人动机。”“本案案件事实有足够理由怀疑万某某有杀人动机,有参与犯罪预谋行为。”
4月21日,恩施州人民检察院在建始县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万某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这一争议焦点,公开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听证会由恩施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光汉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学者、基层组织代表等7人作为听证员参加,并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辩护人、村民代表参加听证。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相关证据和需要听证的问题,侦查人员和辩护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了情况并发表意见。
“万某某的杀人动机是什么?”“万某某和向某某有无事先共谋杀人故意?”“在案发当时,万某某是否知情?”“犯罪工具的来源?”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听证员围绕犯罪嫌疑人万某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提问,案件承办人、侦查人员分别进行了答复和补充说明。
随后,听证员对需要听证的问题充分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认为万某某有杀人动机,参与犯罪预谋行为,但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建议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
“以公开听证的方式,通过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有助于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确保对案件公开公正公平审查办理,增强了司法办案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州人大代表刘婷婷说到。
曹光汉表示,恩施州检察院将进一步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对于符合公开听证的案件,做到“应听尽听”,特别是针对争议较大、社会反响强烈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对于此次听证,检察机关将充分重视听证员、参与人的评议意见,把听证意见作为审查案件的重要参考,进一步认真分析研究,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依法客观公正作出最终司法判断和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