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熊吉林)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属于实际办案中的疑难点。近日,恩施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就如何厘清合同诈骗案件中的罪与非罪召开了青年干警案例研讨会,邀请相关办案民警及恩施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的工作人员。本次讨论立足真实案件,从犯罪构成要件、是否有法益实际受损、刑法的谦抑性等多个角度对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欺骗手段的存在并不一定就是合同诈骗。要看是否确实影响了合同履行,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刑法具有谦抑性,因此要牢牢把握好民事欺诈和合同诈骗的界限。”
参加研讨的人员积极互动,踊跃发言,每个人都设身处地的融入到案例的事实和证据之中,在思想和语言的交锋中提炼出各自的见解。
本次研讨热度非常,研讨会4月12晚结束后大家都意犹未尽,4月13日上午继续开展研讨,大家纷纷表示,合同诈骗案件确实难度高,非常值得讨论。经本次研讨,不仅加深了大家对犯罪模式日新月异的经济犯罪的认识和思考,也有力地推动了法律共同体之间的思想碰撞,与会人员都表示受益匪浅,以学习促进办案,以办案推动学习,推进检察工作的质效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