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给的礼物,不能随便拿。” “隐私部位不能让人碰。”“家长需要给予更多的陪伴和保护,时刻关注孩子的生活,多给孩子普及相关的自我保护知识,提升孩子自我保护能力。”……巴东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走访有智力障碍未成年人家庭时说道。
为推进落实恩施州检察院与州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预防智障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3月2日,巴东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联合县妇联干部、派出所民警一同来到县茶店子镇,开展预防有智力障碍的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工作。
活动中,未检检察官一行来到有智力障碍的未成年人家中,详细了解了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家庭、监护等情况,向未成年人发放自护手册。检察官根据相关典型案例呈现的犯罪特点及原因,现场就如何识别性侵害以及如何预防性侵害进行了讲解,并向监护人宣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告知维权途径和方式,嘱咐监护人要履行好监护责任,多关心教育引导孩子,增强智障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近年来,全国各地性侵智障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偏远乡村,智力障碍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弱,监管存在疏漏,导致智力障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凝聚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护航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切实维护乡村和谐稳定成为我院未检工作的当务之急。
州检察院与州妇联印发《实施意见》后,巴东县检察院积极谋划,认真贯彻落实,联合县妇联开展保护智障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入户走访活动。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检察官+妇联干部”模式,建立智障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联动机制,积极依托助力乡村振兴工程,以预防性侵害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结合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做好全面摸排、重点走访、普法宣传,共同守护特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陶玲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