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向泸宝)买了肉、烧了水、架好锅,因超期未缴纳罚款被法院冻结的账户解冻了,五保贫困户吴某某今天加了餐。
2019年4月,吴某某因滥伐林木被咸丰县林业局处以责令罚款2391元、补种树木25株的行政处罚。受到处罚的吴某某并未履行义务。随后,该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吴某某超期未缴罚款,法院裁定吴某某向县林业局缴纳并加处罚款共计4782元,在规定期限内,吴某某依然没有兑现行政处罚,县法院便采取强制措施冻结了吴某某账户。
咸丰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对该案进行审查,了解到59岁的吴某某是咸丰县忠堡镇铁厂溪村的单身汉,因病致贫被列入了五保贫困户。“因身体原因他没有固定的工作,政府的补贴是他唯一的生活来源,几千元的罚款对他来说可能就是断了生活来源。”在走访时,铁厂溪村的书记对检察官说道。
“这些年吃的粮食多是他兄弟帮助解决的,他哪来这么多钱?”村里人也替他感到为难。
一边是孤寡贫困户吴某某对4782元的罚款一拖再拖,一边是行政机关依法处罚滥伐林木执行困难,这样的局面一时不知如何化解。
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咸丰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县法院、县林业局、铁厂溪村书记等相关人员召开公开听证会。大家一致认为,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全面收官阶段,吴某某为五保贫困户,因家庭困难交不出罚款,提出让吴某某缓交罚款的建议。综合大家的建议,且鉴于吴某某将滥伐林木5倍的树木补种好,县林业局同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在对其追缴罚款的建议。
“今天去买点肉。”当天,收到结果的吴某某高兴的对检察官说。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 :向泸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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