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司法为民“八件实事”|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对一涉企案件进行不起诉公开审查

2020-11-27 12:40   梁瑶

本网讯(通讯员 梁瑶)近日,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串通投标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审查。邀请到来凤县公安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值班律师、人民监督员、社区工作人员等代表出席,该院分管副检察长粟良成主持公开审查。

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情,并阐述了拟不起诉的理由。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如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就案件对需要听证的问题说明情况,并回答了听证代表的提问。各听证代表均对本案发表各自的意见,并对李某某拟作不起诉处理无异议。11月11日,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告。

此次不起诉公开审查与公开宣告,彰显了阳光检察,体现对犯罪嫌疑人从实体上从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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