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企不捕案件举行不公开听证

2020-11-27 12:38   梁瑶

本网讯(通讯员 梁瑶)11月26日,来凤县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进行不公开听证,该院分管副检察长粟良成主持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社区代表、县工商联、县优化营商办相关负责人参与。

听证会

检察官汇报案情

承办检察官通报了基本案情,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按照宽严相济、少捕慎诉原则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理念,拟对该案作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意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就提请批捕阐述了事实、理由和依据。律师代表从律师角度对此案提出处理建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节约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不批准逮捕决定会更体现司法人性化,并表示此次不公开听证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使,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听证人员在听取各方面观点意见后,认为嫌疑人田某某系恩施某种业公司经理,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有其他严重情节。但实践中,民营企业融资门槛高、融资难处于现实情况,田某某在向银行贷款中,提供了真实足额担保,未危及金融安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对其采取非羁押措施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同时为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同意检察机关作不批准逮捕决定。

人大代表

人民监督员

律师代表

工商联负责人

县优化办负责人

综合各方意见后,来凤县检察院对田某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次听证会通过承办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积极参与监督,使检察机关的工作更好得到广泛监督,有利于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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