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追赃挽损10.43万!依法对一倒卖银行卡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20-11-26 09:11  

近年来,巴东县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做优刑事检察,履职尽责,把追赃挽损作为办案的工作重点,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来共办理非法集资、诈骗、盗窃等相关案件13件25人,追赃挽损677.3143万元。

近日,该院依法对倒卖银行卡非法获利的犯罪嫌疑人冀某批准逮捕。

2020年9月15日,巴东县受害人黄某(某村村主任)收到一个昵称为“某书记”的QQ号好友申请,因平时有联系,看到头像是某书记照片便放松了警惕,通过好友添加后,对方以某书记名义称一时走不开,急需支付一笔工程款,并向黄某提供了收款银行卡账号,黄某一次性转账120000元后,对方再次要求转账90000元,黄某心生疑虑当即电话向该书记核实,发现被骗并第一时间报警。

同年11月4日,该案移送巴东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通过审查发现,2020年8月起,李某某(取保候审)先后将自己收的28张银行卡通过冀某卖出获利,李某某、冀某明知这些卡卖出后被用于网络赌博或网络诈骗洗钱。2020年9月15日,李某某得知自己卖出的银行卡上来了钱,其明知该款可能系违法所得的情况下,将该卡中120000元取出占为己有,其中分给冀某14800元。

为最大限度减少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通过介入侦查,要求侦查机关及时从李某某、冀某处追缴赃款,详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鼓励二人积极退赃退赔,获取从轻处罚的机会,最终李某某、冀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赃款共计104300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郑重提醒: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而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等逐渐成为其背后的“黑灰产业链”。注意注意注意!这些手机卡、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后,自己也会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晕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同时也要遵纪守法,莫被“来路不明的金钱”诱惑,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覃丹凤 、陶玲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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