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杨俊)9月27日,利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本强应邀列席利川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于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牟某某等人涉恶案,发表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2020年以来,该院检察长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已列席市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参与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件,发表的检察意见均被市法院采纳。 来源: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杨俊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