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货车占道行驶与自行车相撞致一人死亡!

2019-04-25 10:53  

前         言

现实生活中血淋淋的交通、火灾、溺水、CO中毒等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州公安局专门推出“事故档案”专栏,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PART

01:事故概述

2019年3月2日14时10分许,谭某鳞(男,38岁,恩施市人,持C1E证)驾驶鄂Q1XXX7轻型仓栅式货车从恩施市金凤大道莫香园新建小区出发,由西向东往施州大道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高旗大道平安行驾校门前路段时,鄂Q1XXX7轻型仓栅式货车越过道路中间双黄线驶入对向车道,与人行横道内黄某龙(男,69岁,恩施市人)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安琪儿”牌自行车相撞,黄某龙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道路基本情况:现场位于恩施市平安行驾校门前路段,道路宽度14M,道路呈东西走向,道路等级县级,道路中间为双黄线,无隐患,无中心隔离,路表潮湿,天气阴。

车辆及驾驶人基本情况:

鄂Q1XXX7,车辆类型轻型仓栅式货车,车辆品牌解放牌,车身颜色白,使用性质非营运,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谭某鳞近三年共有4次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违反禁令标志1次,未系安全带2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1次。

PART

02:事故教训

当事人谭某鳞驾驶机动车占道行驶,加之临危未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

恩施公安特别提醒您:

恶劣天气,

事故多发,

请文明驾驶,

拒绝违法,

安全回家!


来源:平安恩施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新
    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