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 | 因吸毒被注销驾驶证,无证驾驶酿事故致行人死亡

2018-11-14 15:00  

前         言

现实生活中血淋淋的交通、火灾、溺水、CO中毒等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州公安局专门推出“事故档案”专栏,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吸毒驾照被注销,无证驾驶酿事故

PART01:事故概述

2018年11月11日,驾驶人涂某某驾驶鄂Q987**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恩施往鹤峰方向行驶。19时38分,当车行至325省道337km+300m处超车时,与行人龙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行人龙某某当场死亡,鄂Q987**号小客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查,涂某某的驾驶证于2017年8月29日因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被注销。

PART02:事故教训

驾驶人涂某某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且在道路上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来源:恩施州公安交管局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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