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缓刑考验期最后一天醉驾撞上大树,昨悉,新洲区法院对王某“新账旧账一起算”。
今年7月3日凌晨,余某、王某等人在新洲区邾城街吃烧烤,每人喝了5瓶啤酒、若干白酒。喝完后各自驾车离开。王某实在是“喝高”了,车开到半路就撞树了,人也受伤,打余某的电话求助。余某开车赶回,送王某去了医院。
民警接警赶到医院后发现王某涉嫌酒驾,经检测,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mg/100ml,属于醉驾。凌晨6时许,已返回家中的余某得知王某被交警查办了,立即驾车赶到交警队探望,没料到也被执勤交警进行酒精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也属醉酒驾驶。
昨日,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某曾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1年,缓刑1年6个月。缓刑考验期截止日期为今年7月4日,7月3日是王某缓刑考验期最后一天。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与原判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最终,余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王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撤销其原判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 余皓 通讯员 易小明 吕继强
(实习编辑 黄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