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州车改办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鹤峰县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巩固党政机关公车改革成果。鹤峰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统一喷涂公务用车专用标识。
5月24日,鹤峰县正式启动保留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化工作。在保留公务用车的正、副驾驶车门正中位置喷涂“公务用车”及监督电话标识,向社会“亮明身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保留车辆登记和喷涂工作正同步进行,6月上旬完成全县保留公务用车的统一标识喷涂工作。
来源:鹤峰网
(责任编辑 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