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宣恩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一喷涂公务用车专用标识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此次喷涂公务用车专用标识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法检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完成后保留的应急用车、机要通信用车、休干用车及其他车辆,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已喷涂标识的,保持原标识不变,加喷公车监督电话;尚未喷涂标识的,应立即喷涂相应标识(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除外)。公务用车标识全省统一格式,喷涂在正、副驾驶车门正中位置,并喷涂公车违规问题专用监督电话。
县车改办将组织对全县公车标识喷涂情况进行验收检查,确保公车标识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强化对领导干部、机关公职人员及司勤人员的纪律教育,让公车在阳光之下运行,严禁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务、严禁用公车培训驾驶技能、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居民小区等非指定停放地点、严禁用公车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严禁用公车旅游、严禁将公车外借个人、严禁污染、损毁公务用车标识。对拒不喷涂公车标识、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以及被群众举报违规使用公车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县车改办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来源:中国宣恩网 通讯员 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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