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盗窃棺材被判刑
男子陈某盗窃同村老乡家棺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陈某,绰号“九娃子”,巴东人,2005年就曾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2016年7月5日又因盗窃罪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东山派出所抓获。
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16日下午,陈某趁同组村民吴某长期在外务工,家中无人之机,撬开吴某家杂屋门锁进入屋内,请他人帮忙盗走吴某存放在杂屋内的棺木2副出售给他人。经鉴定,2副棺木价值人民币56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在侦查阶段,陈某亲属主动退回了全部被盗财物,挽回了被盗主的经济损失,亦可酌情对陈某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 陈千恩 通讯员 田文艳
(责任编辑 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