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水利工程需先拿12%工程款作农民工工资准备金
为有效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广大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始县水利水产局成立了水利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和强化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
水利水产局强调,水利工程工资准备金规模为年度计划应付工程款的12%。自2016年10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应实施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2016年10月1日以前开工,竣工期限在1年以上且工程款拨付在50%以内的,应在剩余工程款总额内按相应比例落实工资准备金。
施工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有主体责任,要按照实名制的要求,实行银行代发制度,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拖欠工资企业将被拉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失信企业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来源:建始网 通讯员 付言汝
(责任编辑 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