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11月14日,宣恩县召开全县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系统工作培训会,邀请由恩施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组长的州政府督导组向与会人员进行授课。宣恩县副县长参加会议。
培训中,督导组成员分别就如何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建立、使用和推广等方面内容对与会人员进行培训。
今年以来,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法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74号)文件,州政府连续印发了《恩施州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政规[2015]5号)、《关于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恩施政办发[2016]45号等多个文件,明确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推进建设领域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监管系统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督导组要求,要讲政治、顾大局,宣恩县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强措施、抓重点,履职尽责,迅速行动,全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监管系统运行;要明责任、促落实,切实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将责任落实到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前做好预案,保持信息畅通,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取得实效;要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全力以赴抓好案件查办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宣恩县副县长指出,近几年来,宣恩针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形势总体平稳,但临近年末,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会越发凸显。他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全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保障措施,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要积极运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监管系统,落实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监管责任,强化对各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的日常动态监管;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对因违法挂靠、转包、分包导致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施工企业或个人,应纳入“黑名单”实施监管,并依法处理,全面推进建设施工企业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和查处力度,全面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坚持“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的三快原则,按照“问题没查实不放过,问题没处理不放过,清欠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及时受理、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宣恩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住建、交通、水利等领域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及所管辖在建工程劳资专管员,县农商行、邮政银行、工行、建行、农行、湖北银行、村镇银行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宣恩网 记者 赵春林 通讯员 吴立德 刘蓉
(责任编辑 黄頔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