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朝阳寺镇:抓好“五个结合”,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

2016-11-14 11:04  

 (通讯员 秦静)朝阳寺镇结合实际,围绕“五个结合”,使法治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延伸,为广大群众农民“零距离”普法,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途径,有效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法治宣传教育与全民社保相结合。结合全镇社会保险工作扎实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进村。广泛开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自己所享有的各项社会保险方面的优惠待遇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提高全民参与社保工作积极性。

法治宣传教育与社区矫正工作相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大都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所触犯的罪行不了解,在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纳入其中,以普法的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从犯罪的源头控制犯罪率。

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寓法治教育于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之时,将法律服务过程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过程,向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又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法治宣传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将镇、村两级调委会作为普法宣传的堡垒,保证其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担负起向人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的任务,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普法宣传网络,坚持把普法工作贯穿于调解工作的始终,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过程中学法、懂法、守法。

法治宣传教育与综治维稳相结合。通过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即宣传法律知识、消防、交通、食品安全知识,又针对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稳定隐患,及时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咸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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