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 | 红酒托运途中遭丢失 快递不见了该怎么办

2016-11-08 10:20  

原标题:红酒托运途中丢失物流公司拒赔 建始工商助消费者维权

托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负责承运的物流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建始李先生近日遭遇同样的事,却被物流公司拒之门外。

10月29日,建始李先生向工商部门电话投诉,称从广州托运的20件红酒,通过建始某物流转运后,丢失了4件,要求赔偿被拒,遂向工商部门投诉。

受理投诉后,建始工商局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经查,李先生在没有同发货方沟通核实的情况下,从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手中签字收货,事后才从发货方寄来的承运单上发现少了4件,而被投诉的物流公司认为已确认收货不存在货物丢失。

调查还了解到,物流公司在恩施装货时,拆除了货物原包装胶带,将原本一件货物拆分成多件进行装车。工商人员由此认为,物流公司私自拆装导致货物损失或丢失。

在调解中,李先生坚持要求物流公司按丢失的红酒价格8000元赔偿,工商人员认为发货方托运易碎易损货物,没有支付保价费、保险费,要求按损失货款全额赔偿不合理,况且红酒价格无购货发票属实,应按托运合同予以赔偿。

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投诉双方确认本次托运的红酒数量为20件、丢失红酒4件。双方依据托运合同之规定,协商由物流公司按照托运费400元的5倍赔偿投诉人损失2000元。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托运易碎、易损或贵重物品时,应保价托运,并明确写明货物名称、包装和件数;在收货时要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避免发生消费纠纷。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 杨亚玲 通讯员 雷仕成 唐宇

(责任编辑  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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