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涉及到我州4家企业生产的不合格食品,目前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恩施屯宝生态农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屯宝腊口条”
恩施屯宝生态农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400g/袋的“屯宝腊口条”(生产日期:2016年3月5日),经抽检检验,判定含非食用物质“莱克多巴胺”。
2016年4月25日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企业产品下架、召回、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共生产不合格批次产品117.8kg,预包装107 袋(42.8kg)、散装腊口条75kg(散装销售),实际销售预包装56袋,散装腊口条75kg,企业召回51袋(20.4kg)。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1565.00元。
不合格原因:原材料质量问题,莱克多巴胺系鲜口条带入。
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7.25元;3.没收违法产品“腊口条”51袋;4.罚款人民币69390.00元;
二、宣恩县新景添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满意村浓香菜籽油”
宣恩县新景添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湖北省新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净含量为5L的“满意村浓香菜籽油”(生产日期为2015年11年26日),经抽检,判定该产品“苯并[a]芘”项目超标。
2016年4月25日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工作,责令宣恩县新景添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下架、召回、停止经营湖北省新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5/11/26、净含量为5L的“满意村浓香菜籽油”,并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不合格产品60壶,销售了47壶,该局现场扣押了13壶。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805元。
不合格原因: “苯并[a]芘”超标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问题出在生产企业。
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8.05元;3.没收违法产品“满意村浓香菜籽油”13瓶;4.罚款人民币25000.00元;
三、恩施州平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川香麻辣味黄氏薯片”
恩施州平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36g/袋的“川香麻辣味黄氏薯片”(生产日期为2016年3月9日),经抽检,判定菌落总数项目超标。
2016年4月29日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责令该企业下架、召回、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共生产不合格产品5520袋(35g/袋),全部销售完毕。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6992.00元。
不合格原因:配料辣椒和花椒杀菌不彻底。
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384.60元;2.处以罚款人民币6992.00元;
四、恩施市常奇鸭头卤店红庙加工厂生产的散装“卤猪耳”
恩施市常奇鸭头卤店红庙加工厂生产的散装的“卤猪耳”(生产日期:2015年7月1日),经抽检,判定该产品“莱克多巴胺”项目不合格。
2016年8月11日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了生产环节的核查处置工作,责令恩施市常奇鸭头卤店红庙加工厂停止使用库存“卤猪耳”原料及半成品,现场查封库存“卤猪耳”原料及半成品,进行稽查抽样送检,检验结果显示稽查抽样的“卤猪耳”原料及半成品“莱克多巴胺”项目均合格。2016年8月15日,企业向我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检,经复检机构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莱克多巴胺”项目仍不合格。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8月11日对恩施市常奇鸭头卤店红庙加工厂立案调查。
不合格原因: 原材料进货渠道把关不严,“莱克多巴胺”系原料带入。
行政处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
据悉,以上公司均已就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来源:恩施州食药监局
责任编辑:陈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