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巴东县认真谋划,及时部署,按照“四查”要求,逐一对党代表和党员的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对,扎实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整合力量“一起查”。按照省、州要求,全县把对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的排查清理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下发排查清理工作通知,明确排查清理的对象、范围、问题,排查清理的步骤方法以及相关工作的办理程序和协调配合机制。各乡镇党委、各级纪检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密切搞好排查清理的协调配合,全方位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做到有处罚就有记录,有记录就要统计,确保数据不重不漏。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明确要求“规范查”。巴东县通过召开排查清理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排查清理工作业务流程、相关要求进行专题培训,按照存疑必核、“两代表一委员”必核的原则,各基层党委对所属党员及“两代表一委员”中的党员,通过登记人员信息、查阅档案资料、分类梳理汇总,系统开展排查工作,保证了数据真实有效,做法有理有据,有章可循。经初步清理核查,我县存在问题、应当终止县、乡党代会代表资格的一共11人,均作出了相应处理。
二是全面梳理甄别,结合组织关系“集中查”。 坚持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排查清理工作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梳理信息、查阅资料、甄别核实、走访调查等方式,在基层党组织梳理汇总的基础上,查准找实排查人员详细信息。结合前期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中形成的党员信息表册,再次对党员信息进行核实,及时同纪检、司法、公安、法院、检察等单位沟通联络,甄别认定清楚排查人员的准确信息。目前,巴东县已将排查清理出的违纪违法党员信息记录备案。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长期查”。 为巩固排查成果,做到防患于未然,我县建立了分部门分党委定期排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单位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机制、信息通报机制。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相关工作的办理程序和协调配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日常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党内法规严格执行,确保新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处理,防止出现新的积压。
来源:恩施州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