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规〔2011〕19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6〕331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开展2016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及岗位补贴的申报工作,请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工作日),持相关资料到县就才局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兴隆大道288号)办理。
所需资料:
1、《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岗位补贴申领表》;
2、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机构代码复印件;
3、《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审核表》
4、《宣恩县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登记台帐》;
5、《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审核认定表》(针对当年新上岗人员);
6、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7、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2、5、7、9页);
8、单位与录用人员所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9、所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有效的工资发放证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联系电话: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5832350
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6年10月28日
来源:中国宣恩网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