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实行“账单式”履职尽责

2016-10-27 09:29  

“鹤峰县今年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账单式’管理这一措施成效明显,值得推广。”10月17日,恩施州委督查组对鹤峰县督促部门履职尽责“账单式”管理模式给予充分肯定。

年初“建账”。年初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结合全县中心重点工作和部门特点,有针对性地制作承诺书,19个部门共签订承诺书500余份,并公开履职承诺,近90项承诺通过网络平台或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平时“查账”。先后5次对19个部门的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并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延伸到乡镇二级单位,巡作风、查问题、找差距、促整改,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共发现各部门的问题8个。

年末“结账”。由县纠风办牵头,对照年初的承诺清单逐项“结账”,要求各部门将年初建的台账、明确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全部“清零”。对于履职尽责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鹤峰县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8人,工作约谈16人,通报批评8人和1个单位。

来源:恩施日报  通讯员 包自胜 徐静

(责任编辑 黄頔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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