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农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六村同创范畴,咸丰县民宗局制定了《咸丰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标准及考核细则》,主要从宣传教育、创建活动开展、民族文化挖掘传承、传统民居保护、民族关系等方面进行考核验收,不断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及推进全县“六村”同创的创建工作做准备。
为深入推进恩施州“六城”同创工作,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咸丰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六城”同创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拓展,向乡镇、农村延伸,在咸丰县263个行政村全面开展“六村”同创创建工作,更是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工作纳入其中,从而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民族关系,进一步开创我县各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在咸丰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完成了《咸丰县推进“六村”同创,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方案》的讨论稿。该方案指出,“六村”即:“特色产业示范村、洁净卫生示范村、生态宜居示范村、基层党建示范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文明和谐示范村”,并提出了方案实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创建标准及考核细则、主要任务等多方面的内容。
农村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六村同创范畴后,咸丰县民宗局制定了《咸丰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标准及考核细则》,主要从宣传教育、创建活动开展、民族文化挖掘传承、传统民居保护、民族关系等方面进行考核验收。通过整合民间艺人,组建村级文化宣教队伍,开展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通过产业支撑,实施传统民居保护,修缮、改造、建设一批有民族特色的居民房屋,形成特色民居聚集带等。不断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及推进全县“六村”同创的创建工作做准备。
来源:咸丰县民宗局
通讯员:夏季
责任编辑:李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