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 30日上午,国家民委正式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命名授牌。自此,在全国13个首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单位中,恩施州作为湖北省第一,全国第四获得这一殊荣。
成立于1983年8月19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我国最年轻的自治州。在武陵山腹地这片2.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土家族、苗族、侗族、汉族、回族、蒙古族、彝族、纳西族和壮族等29个民族,403万人中少数民族占比超过一半。
2013年,恩施州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以来,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和抓手,把握导向、高位推动、统筹谋划,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总体布局中凸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立足绿色产业和特色产业优势,不断加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努力凝聚人心,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走出了具有恩施特色的创建路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创建三年中,恩施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年均增长20.8%,旅游综合收入年均增长37.6%,城乡居民收入增幅连居全省前三位。
国家民委认为,恩施州的生动实践,为湖北省乃至全国民族工作创造了宝贵的经验。
国家民委希望,恩施州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实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推进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制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
恩施州委书记王海涛表示,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既是一份荣耀,更是一种鞭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站在新的起点,恩施将牢牢把握创建活动这个有力抓手,以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族团结、民生改善的实际成效,确保全州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迈入全国民族自治州第一方阵,努力将恩施州建设成为绿色、繁荣、开放、法治、文明的全国先进自治州。
来源:恩施新闻联播 动向新闻
(责任编辑:秦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