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咸丰县城至火车站道路工程(咸丰大道)施工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城至火车站道路工程(咸丰大道)施工监理,已由咸丰县发改局以咸发改交通【201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自筹和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招标人为咸丰县交通运输局,该项目招标控制上限价为500万元。
该项目于 2016年9月9日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016年10月14日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标,并于2016 年10月1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丰县交通运输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6年10月14日20时30分至2016年10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交通大楼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718-682171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舞阳大街233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传真):0718-7936683
3. 行业主管部门: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咸丰县政府大楼内
联系人:谭科长
电话(传真):0718-6890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