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民宗委命名72个单位为2016年度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社区、村),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恩施供电公司、恩施市司法局、利川市环保局、建始县高坪镇人民政府、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来凤县政务服务中心、鹤峰县下坪乡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名列其中。
截止目前,恩施州有3县2乡镇被国家民委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有15个部门、10个学校、7个乡镇、12个村、5个社区、5个企业、2个经营户等56个单位被省民宗委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州级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达到了110个。
近年来,恩施州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在发展民族经济,维护民族团结工作中,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契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各行各业的业务工作、服务宗旨、社会责任结合起来,从州到县,各级民宗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大成绩,形成了恩施独有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特色模式,并于今年八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并挂牌。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各民族的认同感和社会凝聚力。
来源:恩施州民宗委 通讯员:李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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