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来凤县召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会,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
来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谭培忠出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来凤县人民政府正式出台《来凤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据了解,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原则,来凤县整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资源,将现由卫计部门负责的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办公设备等归口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实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统一经办,整合工作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的整合,既有利于实行城乡居民缴费标准、药品和诊疗目录、待遇水平的统一,充分体现了社会公平,也有利于避免城乡居民重复参保,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人力资源在城乡间的合理流动。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加快整合工作进度。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规范的移交程序,妥善处理好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缩短整合时间,确保管理和经办队伍思想不散、人员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整合期间,要严格人、财、物的管理,加强基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整合后的政策宣传,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政策,切实为群众服好务。
来源: 来凤新闻网 记者 张卫 通讯员 蒋贤萍 黄国祥
(责任编辑 黄頔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