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6-09-28 11:49  

9月26日,巴东县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调整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牟来举参加会议。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要求,确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实现“七统一”,即建立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按照全州统一步骤,巴东县整合工作分为整合管理职能、整合医保制度、整合信息系统。2017年,全县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截止目前,巴东县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完成了年度任务的90%,离全年适龄参保人员98%的参保率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乡镇之间征收进度不一致,部分参保对象参保缴费意识淡薄,个别乡镇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鄂人社发〔2016〕37号决定给2015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职)的调整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高龄倾斜。

牟来举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各负其责,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调整工作,抓好相关业务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围绕参保缴费进度,加快征收工作,加强检查督办,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来源:长江巴东网  记者 黄华 通讯员 邓孝灿

(责任编辑 黄頔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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