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热点问题

2016-09-26 11:5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二维码”热点问题收集发布机制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77号)文件要求,省地税局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立热点问题定期收集、整理机制,对纳税人关注度高、咨询量大的地方热点问答制作成“二维码”。现将二维码热点问答公布如下,请广大纳税人自行扫描下载。 

问题:湖北省范围内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实行增值税代征,其增值税销售额应当如何确定?

问题:湖北省范围内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实行代征,其增值税计算公式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其增值税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其他个人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其增值税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营改增后,个人销售不动产是否有免税优惠?

问题: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时,以何地的标准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问题: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时,在何地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问题: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是否可以享受月营业额达不到10万元减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

问题: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放弃免税手续?

问题:营改增前已缴清了税款,但当时没有开具发票,现在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当如何处理?

问题:我是营改增纳税人,请问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地税发票可继续使用到什么时候?

问题:纳税人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即“一税两费”时,地税部门可以采取哪些代征方式?

问题:湖北省范围内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代征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问题:营改增地税机关代征增值税税款时,应当向纳税人开具何种凭证?

来源:恩施州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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