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零时许,我州第一份餐饮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恩施华龙城大酒店有限公司开出。随后,房地产业、金融业、建筑业相继开出本行业首张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我州平稳落地,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营改增”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 也是积极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这项利好政策将给我州纳税人带来哪些实惠和便利?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5月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 州国税局相关负责人。
5月1日零时许,恩施市国税局成功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票。通讯员 汪晓暹 摄
今年减负3.2亿,23406户纳税人受益
“税负降下来了,省下来的钱可用于开发更多精品旅游线路,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舒心的服务,不断提升旅游体验品质,做大做强企业品牌。”说起“营改增”带来的实惠,鹤峰县屏山旅游资源开发公司老板熊先生一脸笑意。
据熊老板初步测算,与大峡谷、腾龙洞、坪坝营等一大批旅游景点相比,今年5月1日“营改增”后,企业所有购入设备、旅游广告投入等都可以享受增值税抵扣优惠。这样一来,公司景区前期投入3亿元,就能比“营改增”前节省800多万元的税收成本。
其实,熊老板的经历只是国税部门运用“营改增”试点改革杠杆,撬动全州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缩影。
为什么要全面实施“营改增”?目的就是减少重复征税,降低整体税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2年1月,国务院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改增”试点改革,改变对产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征收方式,将产品 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我州“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自2012年12月1日正式启动,历经4个年头,已将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广播影视 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今年,国务院再度吹响“营改增”全面改革的号角。5月1日起,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保险、生活服务 等行业全部纳入试点改革范围,这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将覆盖到所有行业。
“营改增”,就是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体现出“双扩围、双减负、双受益”的特 点。扩大了试点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抵扣范围由原来的机器设备扩大为不动产。由于“营改增”的推 进,企业税负减少了,同时加大了网上申报、电子办税的推进力度,优化了办税流程,减少了纳税人负担。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试点企业受益和非试点企业双受 益,消除了重复征税,优化了税制结构,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税制环境,对产业转型、经济增长、企业发展等具有深层次影响,带来了一系列改革红利。
为确保总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嘱托,州委、州政府十分关注“营改增”的减负效应,要求国税部门把结构性减税措施落到实处,把改革“红 利”实实在在发到企业手中。对此,试点实施办法在原则上延续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同时,针对不同的行业设置了多档税率,还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明确了 40种情形免征增值税。据测算,今年我州预计减税3.2亿元,惠及23406户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599户,小规模纳税人22807户。
简化手续,解除办税“痛点”和“堵点”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既是中央深化改革的要求,也是顺应纳税人期盼,有效解除纳税人办税‘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的一项民心工程。”4月22日,在全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州国税局局长黄成元掷地有声。
“营改增”全面扩围工作,是我州深化国税、地税合作的首场攻坚战。企业除享受到政策红利外,在办税程序、简化手续上,也给广大纳税人带来了一系 列实惠,体现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宗旨。目前,通过联合办公和共建办税服务厅以后,在全州范围内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2016年 6月前,全州各县(市)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为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更加便捷办税,我州于2014年7月开通了恩施城区纳税人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同年10月,开通 了纳税人涉税业务“全州通办”,纳税人在州内任何办税服务厅都可以办税。今年4月,又实现了办税事项“全省通办”。现在,我州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或者选择省 内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办税更加方便、更加快捷。
5月1日实施“营改增”后,国税部门给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更多便利,简化办税手续,节约办税成本。以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业务必须携带工商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表、企业法人身份证、厂房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现在改为税务机关上门采集、登记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可减轻纳税人表单填 写、资料报送等负担。同时,国税部门还对A级、B级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人不出家门即可上网办理。
以一家新开业的宾馆为例,以前宾馆办理税务登记、申领发票、安装税控设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等手续时,需要多次往返办税服务大厅。“营改增” 之后,由税务机关上门采集、登记相关信息后,由税务部门内部流转办理各种手续,纳税人只需到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发票,大大节约了时间和精力。且从信息采集到 领取发票,仅需2个工作日即可办结。
6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开始申报纳税
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国税局的统一部署,州国税局围绕“确保试点纳税人5月1日起顺利开票,6月1日正常申报”的目标,精心制定税制转换日零点 开票测试方案,确保纳税人顺利开具发票。5月1日零点后,我州10个国税征收单位分别指导纳税人成功开出了所在县市第一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 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截至5月1日零点50分,全州共开具“营改增”发票56份,其中专票44份,普票12份,金额732.37万元,税额 39.77万元。
从6月1日起,所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到当地国税部门申报纳税。州国税局工作人员提醒本次新纳入“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5月1日之后产生 的应税行为应向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对于月销售额低于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免征增值税。为应对“营改增”申报纳税高峰,国税机 关将原定6月1日至6月20的申报期限延长至6月27日。申报纳税的方式有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两种方式。为避免部分纳税人对政策不了解,建议纳税人尽量到 办税服务大厅现场申报,现场有专人辅导相关表格填写。
“营改增”后的发票如何领用?这是纳税人非常关心的问题,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对此,州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试 点纳税人在5月1日以前已领的地税发票、门票可使用到2016年6月30日;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以沿用到2016年8月31日;原来已在地税机关申报 营业税、需在5月1日之后补开发票的纳税人,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果试点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请随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联系。州国税局专门开通了“营改增”咨询服务电话8264124、8264133,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 彭绪艳 通讯员 李泽俊 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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