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晚,一辆载有易燃物品的大货车在恩黔高速宣黔向48公里路段自燃,高警宣黔大队紧急救援,成功避免了一起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险情。
当晚8点,高警宣黔大队接警称,一辆大货车在恩黔高速宣黔向48公里路段自燃。值班民警与报警人取得联系,询问现场情况时得知,该货车所载货物属易燃物品且未携带灭火器材,自燃部位正在由轮胎向车厢板蔓延。
8点15分,处警民警到达现场。一辆重型箱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车辆左后轮胎燃烧猛烈并伴随刺鼻浓烟。民警分三组开展抢险救援,一组设置安全警 示标志,摆放锥筒进行分流,将货车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另一组民警负责后方警戒,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第三组民警则负责现场救援,使用灭火器材扑灭自燃车辆,同时通知施救等部门赶往事发地救援。
大火很快被扑灭,车辆及所载货物得以保全,未造成交通滞留。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 刘德国 通讯员 向伟华 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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