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助力乡村振兴】无资质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公益诉讼助力扎牢安全生产“篱笆”

2021-06-30 09:31  

平安,民生所盼、发展之基。2021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严格践行安全生产无小事,日常办案求极致,近日,巴东县检察院紧密围绕安全生产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并对办理的多起未取得资质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

“之前不知道,回收拆解机动车有那么大风险。最近在新闻中看到有工人在切割报废汽车油箱时突然爆炸,现在想想都后怕。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回收拆解的机动车全部清理转运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拆解公司,现在我只回收废品。”检察官走访过程中,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经营者说道。 

该院前期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存在多家经营者,在未取得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资质,不具备拆解报废机动车的设备和条件下,从事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在切割、拆解的过程中,汽车零部件、废铅酸蓄电池等无序露天堆放,废机油等液体随意排放。所产生的有害物质长期露天堆积、随意排放,扩散进入大气、土壤和地下水,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同时,拆解工人未经正规培训,在缺乏专业技术和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切割报废机动车油箱,极易引发爆炸,具有较大安全隐患。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近日,该院在“回头看”过程中了解到,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组建联合工作专班,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切实维护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防治环境污染。

工作专班及时到相关报废机动车经营场所开展调查,查看证照资质,详细询问报废机动车来源及拆解情况。经查,相关行政机关对经营者在未取得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情况下,回收拆解报废汽车数十余台的行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协调联系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公司予以回收处理。

工作专班现场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不具备拆解资质、拆解条件从事报废机动车拆解的危害,并告知其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详细流程,引导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

相关行政机关将不定期对相关涉案经营者开展督办检查,确保整改到位,避免反弹。同时,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对辖区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监管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该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优势,为守护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平安巴东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检察小提示:报废机动车含有大量可回收的金属和非金属材料,具有存量大、资源价值高、零部件可再制造应用等特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属于资源循环利用行业,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但拆解报废机动车过程中,不当处置废弃机油等危险废弃物将造成土壤污染,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若您有报废机动车需要回收处理,请务必选择合法渠道。任何无资质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机动车。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滕欣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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