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四部门分别发布行动措施!聚焦老旧小区停车难等问题

2021-06-16 15:47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州检察院

恩施州公安局、恩施州司法局

分别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

行动措施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措施12条

1.提高立案窗口服务质量。对外公布诉讼服务电话,明确专人接听,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对资料不全的立案申请,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齐;加强诉讼引导,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立案提供便利;积极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让群众少跑路。

2.进一步推进诉讼费收退便利化。支持网银、微信、支付宝等全渠道线上缴费方式,实现诉讼费缴纳、结算、退费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诉讼费收据电子化。

3.开展司法服务三“进”活动。一是司法服务进企业。围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疫后经济重振,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二是司法服务进基层。围绕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和《民法典》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司法服务进校园。巩固法治副校长和普法课堂工作成果,围绕预防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探索“法治进校园”创新模式。

4.进一步完善联防联调工作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工商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意见建议沟通联系机制,完善涉营商环境案件投诉及处理机制,及时办理回复涉诉投诉举报;提高律师、企业同意电子送达的比例,对涉营商环境案件普遍适用电子送达。

5.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开通绿色通道与多元服务,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各业务部门结合职能多元化解涉企案件纠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6.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主动服务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督促符合条件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实现破产企业快速出清,激活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加大力度推进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

7.确保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诉讼参与权,对家庭确有困难,无条件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必要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利。

8.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执行方式,参与校园普法,预防校园欺凌,努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

9.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对老弱病残群体和农民工维权案件做到优先排期、优先审理;组织撰写劳动纠纷案件典型案例分析,面向社会刊登。

10.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以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社区一线,摸实情、解难题、办实事,积极参与平安社区、法治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11.全面参与社区治理,建立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单位(党员)接单制度,完善“双报到、双报告”机制。下沉党员利用“八小时之外”、周末等业余时间主动参与村、社区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12.落实党员干警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助力乡村振兴、联系企业、服务企业等活动。

恩施州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措施20条

1.开展“12309温馨对话”服务行动。不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和区域建设,进一步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程序引导、法律咨询等检察服务。

2.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事心双解行动。继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多措并举,努力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持续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采取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邀请第三方参与等多种方式进行化解,让群众在每起信访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开展“公开听证”正义看得见行动。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落实公开听证常态化办案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多方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4.开展 “阳光检察”照亮行动。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及时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案件受理、办案程序、依照规定应该公开的案件信息以及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数据等。

5.开展“律师阅卷123工作法”便民行动。通过成立一个专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两种方式,落实细节完善、范围拓展、功能优化三项具体措施,做好以保障律师阅卷权利为重点的异地阅卷、网上阅卷服务工作。

6.开展“司法救助”双百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全院“一盘棋”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和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工作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实现救助案件过100件、救助金额过100万。

7.开展“我为农民工讨薪”撑腰行动。依法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打好根治欠薪组合拳。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和农民工被欠薪典型案例宣传,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开展“涉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护航行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程,依法办理并公布一批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案件以及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商会、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深入企业进行法律宣传、咨询,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9.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宣讲行动。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双师同堂”教学活动,员额检察官走进大学校园为大学生讲授法律实务。

10.开展“守护脚下安全”专项监督行动。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持续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

11.开展“保障食药安全”专项监督行动。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犯罪和网络平台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破坏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惩罚性赔偿力度,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

12.开展“虚假诉讼”打假治理行动。推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突出民间借贷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

13.开展“保护耕地红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违法乱占耕地”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耕地保护问题。严厉惩治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守住耕地红线。

14.开展“守卫碧水蓝天”专项监督行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案件,依法监督线索移送,监督立案查处犯罪,加大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探索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惩罚性赔偿。

15.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穷追猛打行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强与金融、电信、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坚持快捕快诉,提升打击效率。进社区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16.开展“除黑恶、保平安”亮剑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联合出台的长效办案机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17.开展“乡村加油点扫雷”公益诉讼护航行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内乡村加油点进行系统“扫描”,巡查治理成品油市场,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排除乡村加油点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8.开展“保古树、守村落、护文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内古树名木、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革命文物开展保护,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19.开展“智障儿童三到家”帮扶行动。采取检察官+妇联主任帮扶模式,主要围绕智障未成年人是否遭受和怀疑遭受性侵害、是否存在遭受性侵害潜在风险等,共同做好探访、关爱、保护“三到家”工作,对相关违法案件及时办理。

20.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女童保护”暖心行动。严厉打击发生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性侵女童案件,积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协同女童保护基金恩施青鸟心理服务中心,在辖区内安置点做好法治宣传、心理咨询、专题调研等活动。

恩施州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措施20条

一、审批事项类

1.推行“全国通办、全省通办”5项许可事项。小型汽车驾驶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可在异地分科目考试、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可以在省内异地申领、摩托车实行六年免检、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

2.缩短4项行政审批时限。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将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许可时限由4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3.优化3项行政审批流程。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由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审批,调整为运达地或启运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均可受理审批;申办“旅馆业、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可先发证、后核查;开办娱乐场所和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以及申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可通过网络备案、审批。

4.落实4件“一事联办”事项。“新生儿上户”、“我要开酒店”、“退役军人落户”、“身故一件事”均可“一事联办”,无需再到多部门窗口分头办理。

二、户籍证照类

5.省内跨市州、州内跨县市户口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群众办理省内跨市州、州内跨县市户口迁移的,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三、交通管理类

6.增加车管业务服务网点。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安检机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保险公司等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7.进一步创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提前告知限行、封路等交通管控措施,方便群众合理规划出行路线;清理亮化破旧、污损、残缺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针对上下班、上下学、白天、夜间等不同时段车流通行实际,科学设置交通信号灯配时,精准高效引导路口通行;规范设置违停、超速抓拍电子监控设备,取消设置不合理的抓拍点,取消未按规定报备而限速值低于(含)60公里/小时的测速点。

8.推行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奖励措施。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

9.积极破解城市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深入挖掘老旧小区周边道路资源,采取在不影响通行、保障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允许车辆限时有序停靠。

四、执法业务类

10.依法及时、如实受立案,守牢有案不立第一道关口。对于群众上门报案且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严格落实“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的“三个当场”制度。

11.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损害企业商业信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侵害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企业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办理进度和结果及时反馈,更好保护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上线“恩施经侦”微信小程序,企业、群众可通过微信报案、受损情况可直接网上登记、案件办理进展可网上查询。

12.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黄赌毒、枪爆刀、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组织开展“雷火2021”、“昆仑2021”、“飓风扫毒”、“打击地下流动赌场”、“打击发卡招嫖”等专项行动,通过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不断整肃社会治安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优化信访处理流程。对群众在初信初访中反映的合理诉求,第一时间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第一时间现场核实,确保“只访一次”,案结事了;对时间跨度长,久拖未决的合理信访诉求,压实积案化解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综合应用化解措施,确保合理诉求依法依规解决到位。

五、服务质量类

14.创优户籍业务窗口办事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工作日错时、延时办理,节假日预约办理服务;为老弱病残等行动困难的特殊群众提供上门办证、送证上门服务;为65岁以上老人开通优先办理“绿色通道”。

15.加快便民自助服务建设。各县市行政服务大厅视情配备户籍、出入境业务自助受理设备,逐步实现部分业务自助办理;全州新建一所“24小时自助车管所”,为群众全天候办理补换领牌证、免检车辆合格标志申领、驾驶人体检等业务;完善交管“12123”手机APP功能,推行网上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结果,提供业务办理、咨询公示、宣传教育等多元交管服务。

16.公安服务窗口推行微笑服务、首问负责和一次告知。对群众咨询不说“我不知道”,而是说“我来给你想办法”;建立“阳光服务”监督机制,设立满意度评价系统,办事群众可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现场打分、现场评价。

17.依托“全警家访”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民警走进企业、走进单位、走进校园、走进村居,走到群众身边、走入群众心中,实实在在知民困、解民忧,每名民警结合走访情况至少办理1件惠民利企的具体事项。

六、平安建设类

18.营造全民参与禁毒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不定期组织青少年、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增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推动中小学校、社区活动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等场所建设毒品预防教育宣传角,摆放禁毒书籍、禁毒宣传册,打造禁毒宣传阵地。

19.深入开展“无诈社区(村)”创建,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组织反诈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将反诈宣传纳入社区工作基本内容,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帮助广大群众提高防骗意识。

20.加快推进全州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充分依托科技信息手段提升居民小区安全防范能力,压降盗窃、抢劫、抢夺等可防性案件发案率,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恩施州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措施20条

1.严格依法审查立法项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度,组建行政立法专家库,通过采取召开现场座谈会、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2.优化仲裁立案程序,符合法定条件“来即立”;发放《仲裁指南》《仲裁规则》《仲裁法律法规汇编》,实行一次性告知、风险提示等便民措施;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公布仲裁示范条款、申请仲裁所需材料、仲裁程序等事项,方便当事人查询;在法院开设仲裁工作点,通过接受咨询、现场立案、及时调解等方式,充分发挥仲裁高效、专业的优势,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仲裁服务。

3.梳理编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要求各执法单位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杜绝频繁执法,随意执法,多头执法。

4.公平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实地调查走访,着力化解争议,开展行政复议便民服务,推广在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事项咨询和行政复议申请代收点。

5.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并公布州级证明事项承诺制证明事项,持续推行减证便民。

6.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分类施策,逐级化解,指导人民调解员争当人民群众贴心人,用心用情化解群众困难事、烦心事,筑牢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

7.机关党员落实“双报到 双报告”制度,通过下沉社区、驻点帮扶等途径,走访关怀基层困难群众,为特定对象做一件好事。

8.指导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法治文化阵地。

9.升级“智慧司法-法治乡村(社区)”功能,提升社区基层治理能力。

10.优化戒毒探访室服务功能,配备饮水机、纸杯,对探访室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探访环境整洁、卫生;提供探访咨询服务,对涉及探访工作的场所地址、交通路线、探访时间等及时进行解答;采取增加亲情电话次数或组织视频远程探访等方式,实现亲情不受疫情阻隔,为探访人员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11.加大强制隔离戒毒执法信息公开,采取社会公开与内部公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恩施州司法局门户网站、恩施州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所内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以场所开放日等活动为平台,公开强制隔离戒毒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作流程,及时向戒毒人员及家属通报执法信息,方便戒毒人员家属和群众查阅、了解戒毒执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12.加强禁毒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康复指导站、对口中心戒毒社区、微信和QQ群等平台,采取禁毒警示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工厂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广泛宣传禁毒戒毒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13.搭建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免费为民服务平台。畅通12348法律援助免费咨询热线,实现免费法律咨询24小时不打烊。推出恩施州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平台,依托恩施州司法局、恩施州12348微信公众号,按照智能引导填写咨询信息,3分钟就可获得一份免费的法律意见书。在州及8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免费法律咨询窗口,安排律师在工作日值班,为来访办事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法律引导。

14.开通三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州及8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及老年人军人残疾人优先窗口,对涉及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免予经济审查。在8县市公证处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可采用信函、电话、网络预约,推行上门服务。

15.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工业园区、进景区、进社区活动(简称“公法三进”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法治体检、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进工业园区、景区与社区,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16.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五个不允许”。畅通政务服务网上审批办理渠道,让群众少跑路。组建法律顾问团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从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成立“法治体检中心”,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17.强化法治宣传,推进“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持续开展民法典、宪法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服务大局,持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18.切实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解读工作,坚持“热情服务”,切实为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服好务。

19.组织全州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为有需要的社矫对象提供就业培训。

20.继续推进远程视频会见,解决服刑、戒毒人员及其亲属会见难的问题。

(来源:云上恩施 责任编辑:黄頔芳 主编: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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