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屈总,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信用管理系统》综合评价和我县《涉企保证金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您的企业在鹤所建工程项目信用评级达到A+级,决定对你单位所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给予减免退还。”
6月8日,在鹤峰县首信华府置业有限公司项目部,该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负责人将3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凭证递交到企业负责人手中。
“太感谢你们了,保证金退还之后,首先是政府部门对我们企业诚信的一个高度评价,同时也是鹤峰县营商环境对企业大力支持的充分体现,这个30万元对我们企业来说,减轻了资金的压力,降低了我们企业的开发成本。”该企业负责人说。
据了解,鹤峰县通过信用评级系统,根据《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系统》中各项目根治欠薪制度落实情况、工资按月代发情况、欠薪隐患情况,全面评价各参建主体的信用等级,对信用评级达标的企业给予制度性政策支撑。
“我们对鹤峰县信用评级达到A级的企业全部实行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今天退还的这家企业在信用监管体系里面已达到A级,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万,同时对同类型的企业经过梳理有5家,目前正在启动退还程序。”鹤峰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龙宪维介绍道。鹤峰县是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先行试点县和涉企保证金最少创建先行县,在紧抓根治欠薪各项制度落实的同时,通过“一码有信”全方位展示各主体信用情况,增强企业崇信、守信、诚信、增信内生动力,从而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优中更优的营商环境。
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运转困难,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营商环境,鹤峰县对符合减、替、退要求的涉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三个一批’政策,即减免(取消)一批、银行保函替代一批、高等级信用评级提前退还一批。 截至目前,已为41个项目减免或提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26.2万元。
(来源:云上恩施 鹤峰通联记者 刘丽华 徐成良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