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宏宇)按照《恩施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案例研讨会工作方案》的要求,今天由我所在的第四检察部组织并主办了第三期研讨会。作为会议开展的组织者和研讨案例的承办人,通过参加今天的研讨会,我不仅在个案处理上有了更加全面细致的分析参考,更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术观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把握,收获颇深。
一、突破局限性办案思维,充分考虑案件事实与法律法规适配度。
在实际办理今天案例研讨会的案例时,我局限于案件本身直接展示的事实,只将其认定为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以此为出发点纠结于本案是否能够适用“接收货币一方”的规定,并未对其他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和评析。所以在案例研讨会听取其他青年干警发言时,总会有耳目一新的收获感,惊叹于他人评析案件事实的角度与掌握法律法规适用的深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将虚心向同事请教学习,突破自己对于案件事实和法律法规的片面理解,逐步拓展和完善自己的办案思维。
二、充分体现司法关怀,将讲政治融入业务工作。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将讲政治融入进司法办案工作中是检察干警自我完善提高的应有之措。今天研讨会上,向阳副检察长对我们青年干警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期待,希望我们能够重视政治素养的提升。特别是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背景下,在办案中为民解难题、办实事,展现司法关怀就是讲政治的直接体现。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以质效提升、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三大工程为工作标准,在坚守原则和底线的基础上将为民办实事融入办案工作。
三、做好总结提升,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
案例研讨会是一种学习方式,是为了提升青年干警能力素质、拓展工作思维、提升办案质效。通过参加今天的研讨会,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与其他干警相比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也激发了自己努力学习赶超他人的积极动力。希望在今后能够多多参加此类活动,提高学习思考、表达总结等各项能力,以研讨促提升,在全院形成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